【专项招聘】 事业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2026校园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5-11-20 19:31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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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之一,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分别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河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需求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50名,以引进高水平博士为主,并兼顾急需紧缺专业和特殊领域的用人需求,采取全年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或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范围

学术型博士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要求获得研究生学历和专业博士学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https://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http://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或委托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寻聘等招聘渠道进行洽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电子邮箱(zhaopin@hebau.edu.cn,hbnydxrsc@126.com,hangyhf@126.com)以及招聘报名系统(rczp.hebau.edu.cn:8088/zp.html)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注明:优秀人才网+学校+学历+专业+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起,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17时。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及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论文成果应注明作者顺序、发表的期刊、发表年份及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大类分区,科研课题应注明主持或参与,科技奖励应注明名次)、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版材料或扫描件,凡本人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3.资格审查。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专业课试讲、材料审核(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能力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考核。

1.试讲

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院的相关专业课内容,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组织,包括考点选择、考场安全、专家评委委派等工作。

2.材料审核

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试讲合格人员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水平,以及应聘人员专业方向和学校需求的契合度进行综合评价。材料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采取能力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主要汇报个人基本情况,研究方向和成果以及未来的教学科研计划。面试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得票低于三分之二的为不合格。

4.测评时间和地点:试讲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确定并通知,面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党委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中层单位党委政审考察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工作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农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21306(河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河北省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单位地址
或工作地点

咨询电话

网址

招聘方式

河北农业大学

教师
(专技)

001

50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除公安学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除天文学类)、工学门类(除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公安技术)、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研究生

博士

学术型博士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专业学位博士要求获得研究生学历和专业博士学位

依据接收学院确定
(保定校区: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海洋学院: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52号;
渤海校区:沧州市中捷产业园区渤海路1号)

0312-7521300

www.hebau.edu.cn

选聘


二、2025年选聘博士需求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06月10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农业大学拟选聘博士90名。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2024年河北农业大学以引进高层次、高水平博士为主,并兼顾急需紧缺专业和特殊领域的用人需求,采取全年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

3.马克思主义学院、渤海校区基础课部、渤海校区文管系、外国语学院、园林与旅游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理学院(数学类专业)、城乡建设学院(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市政工程专业)、海洋学院(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以及个别特殊急需领域的博士选聘不受上述第1及第2条规定的条件限制。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范围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

(四)选聘方法

选聘工作采取网上发布公告寻聘或到人才培养单位选人的方式,组织网上报名或主动邀请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应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信息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河北农业大学合作单位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各类现场招聘会、校园双选会、网上招聘会等定向招聘渠道进行洽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和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电子版材料或扫描件,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学校开具的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资格审查。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农业大学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试讲、个人介绍、答辩的方式进行,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初试

(1)资格复审。初试前,学校委托招聘岗位所在学院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对应聘人员应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初试资格。

(2)初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初试组织。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组织,包括考点(含线上平台)选择、考场安全、专家评委委派等工作。

(4)政审考察。结合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党委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2.复试

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个人介绍和答辩的方式对复试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合成

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时间和地点(含线上平台)

初试由招聘岗位所在学院确定并通知,复试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 

复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中层单位党委政审考察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其他事项

本次博士招聘按照报名的实际情况采取分批次实施的组织形式。附件2中的《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如有变更,始终以河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

本方案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炜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传真:0312-7521300;

电子邮箱:zhaopin@hebau.edu.cn,hbnydxrsc@126.com,hangyhf@126.com

邮件标题和应聘材料注明:优秀人才网+学校+学历+专业+岗位 

主管部门(单位)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条件

备注

单位地址
或工作地点

咨询电话

网址

招聘方式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农业大学

教师

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除公安学类)、教育学门类、文学门类、历史学门类、理学门类(除天文学类)、工学门类(除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核科学与技术类、公安技术)、农学门类、医学门类、管理学门类、艺术学门类

研究生

博士

1.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国家级科研院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科研院所),教育部评选的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上述第1条规定院校及学科以外的博士毕业生:农学门类、化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生态学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附件)中“青年才俊”以上条件,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达到《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中“优秀博士(后)”以上条件。
3.马克思主义学院、渤海校区基础课部、渤海校区文管系、外国语学院、园林与旅游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理学院(数学类专业)、城乡建设学院(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市政工程专业)、海洋学院(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以及个别特殊急需领域的博士选聘不受上述第(1)及第(2)条规定的条件限制。


依据接收学院确定

0312-7521300

www.hebau.edu.cn

选聘

 

河北农业大学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城乡建设学院

董巧莲

03127521671

2

动物科技学院

张会彩

03127528360

3

动物医学院

陈文英

03127520270

4

机电工程学院

刘扬

03127521578

5

经济管理学院

王占军

03127528600

6

理学院

郭涛

03127521514

7

林学院

崔晓东

03127528799

8

农学院

史峥

03127528100

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商蕾

03127528680

10

生命科学学院

杨磊

03127528260

11

食品科技学院

柴江

03127528180

12

外国语学院

赵洁

03127521572

1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宋双居

03127521530

14

艺术学院

李玥

03127521166

15

园林与旅游学院

许晨

03127528788

16

园艺学院

张海涛

03127528300

17

植物保护学院

李浩

03127528160

18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葛伟

03127528200

19

国土资源学院

葛伟

03127528200

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冉冉

03127528871

21

体育工作部

马玉青

03127521569

22

国家北方山区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段清伟

03127521230

23

渤海校区基础课部(沧州黄骅校区)

张静

03175605229

24

渤海校区理工系(沧州黄骅校区)

刘洋

03175605225

25

渤海校区文管系(沧州黄骅校区)

刘伟伟

03175605220

26

海洋学院(秦皇岛校区)

张慧英

03353150010

河北农业大学2025年选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办法.doc

附件:河北农业大学师资招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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