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 南通人才政策集成发布
发布时间:2025-10-15 17:10 浏览次数: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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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人才见习期

(一)岗位提供 

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和专业人才需求,拿出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见习岗位,组织高校学生见习。补贴标准可参照我市就业见习相关办法执行。就业见习岗位申请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二)生活补贴 

用人单位给予符合我市就业见习(实习)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最低工资标准75%的补助。

市本级就业见习政策咨询:0513-83558011

 

二、青年人才就业期

(一)综合补贴 

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在享受补贴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1.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

业务办理:

0513-83501398、83500938

政策咨询:

0513-12333、83558025

83558011

2.大专补贴业务办理电话

海安市:0513-81850023

如皋市:0513-87289302

如东县:0513-84197066

启东市:0513-83327813

崇川区:0513-55082242

通州区:0513-86527606

海门区:0513-82102677

开发区:0513-89191906

苏锡通:0513-83501398

通州湾:0513-81680227

(二)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人才房票) 

生活津贴: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2000元/月生活津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3000元/月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购房补贴(或人才房票):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特级技师职业资格)30万元购房补贴。

(三)市区企业硕博

1.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

实施细则:https://rsj.nantong.gov.cn/ntsrsj/rsrc/content/96c76adf-27af-40ba-8b8b-6fff93047b80.html

申报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业务办理:

0513-83501398、83500938

政策咨询:

0513-12333、59000139

59000690

2.人才房票

实施细则:

http://zj.nantong.gov.cn/ntsfgj/bmwj/content/968caff4-6278-428d-801a781ff2e05314.html

申报网址:

https://www.ntfcjy.com:9994/ys_ntzjjg/

房票使用、政策咨询:

0513-59000498

 

三、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期

(一)博士后津补贴 

对市区企业进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市区博士后政策咨询:

0513-12333、59000690、59000139

(二)综合补贴

首次到我市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500元/月;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最长不超过三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硕士、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可参照青年人才就业期政策享受生活津贴和安居保障。

四、人才引进奖补

(一)企业引才奖励 

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

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一次性建站补助20万元

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次性建站补助50万元

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科研经费补助20万元

市区博士后政策咨询:

0513-12333、59000690、59000139

(二)院校留才奖励 

组织20名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奖励。

市属院校毕业生留通就业达标: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补助。

市外院校毕业生到通就业: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

市属院校留才奖励政策咨询:

0513-85098843

市外/省属在通非市属院校留才奖励政策咨询:

0513-83558025、83558011

(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 

组织20名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奖励。

引才奖励政策咨询:0513-83558025、83558011

温馨提示

所列联系电话为政策发布时有效联系方式,具体执行以市、县(市、区)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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